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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做事不稳,我知道他这个情况后看在小孩的份上,没有离婚。我每月工资近3000元交予她生活,她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2014年2月她骗走她母亲的养老金50000元,3月份已做生意为由骗我将房产证以10万抵押出去,说6月份钱到账将房产证拿回,6月份是将房产证拿回给我,但这一切都是假的,房产抵押还在继续,也是事发后才知道,现在才知道她在外面有100多万的债务,有的还涉及到诈骗,都是2014年以后的事情,这两年她以夜班为由骗我和女儿,其实只是在陆陆续续的上班,前两个月就根本没去上班,但天天回家烧饭给我和小孩吃,小孩上初中,我天天接送女儿,忽视了对她的管理,她都40岁了,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具体这些钱干什么用了没人知道,人也跑腿了,联系不上。这么多的债务没一分钱用在家庭生活上,这两年家中没有添置大件东西,也就是正常开销和小孩补课的费用,我和她的工资完全可以。想问一下,1、如果法院判的话,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2、我那房子被骗抵押,该怎么处理,3、我现在上诉离婚,能不能离掉,4、如果是共同债务,房子没了,我就只有工资,还要抚养上中学的女儿,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争议解决 2016-02-16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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