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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和继母共同生活了22年,父亲死后,留给继母。一份遗嘱。签字。盖章。对面屋做为见证人。这份遗嘱生效吗?没有公证。。还有债务。2万。有条。但没有写借钱时间。欠条成立吗?丧葬费,了应该怎么办,父亲2个子女,我和弟弟

其他 2016-02-16 1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追问】那我和弟弟。还有份吗?房子
  • 没有写借钱时间。欠条成立
  • 没有写借钱时间。欠条成立......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追问】我和弟弟还能得到房子的继承权吗?
    【回答】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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