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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了一家制衣厂,做了11年曾经辞工一次,1年后再入那家制衣厂直到现在有4年了,于2010年11月18日写了辞职书辞工,厂规定辞工期要一个半月,2010年12月1日我们老板来到了厂(平时他是很少来厂的),听说我辞工很生气,开口就骂叫我立即出厂,还说12月5日结清工资,直拖到今天,不给我结工资,本来到11年1月3日已经到期。害我天天在这等,请问:我在厂工作一共已有14年了,现在我因为这事没有工作这么久了。工资单分开3张签名,签名后收回工资单,那3张工资单也看不明白,但工资总额跟自己算的是没差多少的,我手上只有以前的工资单,没有现在的工资单,有劳动合同、社保,但也没按实际填写的。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会怎样给我算工资(我的工资是:底薪+补贴+年终双薪+车费,做够1年有双薪、车费的)。又提前叫我出厂,会有工资补偿吗?应该怎样做才能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血汗钱?谢谢~!

其他 2011-02-01 23: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 工厂应当支付你上班时间的工资,即工资要计算到你上班的最后一日。 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因为工厂的过错,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 工厂老板应当给你发放拖欠的工资、1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不给,可以到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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