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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有个女儿!有套房子!我是公职人员!我想离婚!我可以得到女儿和房子吗?

离婚 2016-02-20 12: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共同债务应均担。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如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争取合法权益。
    【追问】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是房贷是写的我的名字!这样可以得到房子吗
    【回答】您好,夫妻共同产离婚时应均分。如果你要房屋,可以补偿对方现金。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离婚,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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