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老乡公司做ERP实施顾问,就是住在客户那那儿帮助客户调试ERP系统、编写实施文档、培训客户员工操作。当时因工程紧急,那个老乡只写一个客户的地址和客户联系人给我,反面草拟有收入分配工资是:1500,项工提成15%。计划三个月完工。 预算实施那块:1500*3+15%*30000=900 客户那边项目总额30000。最后做了3.5个月。那个老乡翻脸了,说超期没有项目提成。只有工资而且按三个月算。但实际上我总共支现1500元。那边工程是我一个人驻客户实施,他只有时过去看一下。大多算在网上交流。因为当时项目没完工,他说工资到项目结束再给,因为我也有15%的提成。当时急没签订合同,没办工作证,只有一盒名片。现在他办公室搬走了,打电话,他说我们不存在任何关系,请问在现在的条件下,我该如保争取我的权益?
综合法律
2009-01-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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