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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婚后买房的,有一半的钱是我和老公一起挣的钱。另外一半是向双方姐妹借的。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我们在外地,所以是男方爸爸代我们签的,购房合同是写的我们夫妻人的名字,付款时钱是转在公公女儿名下的卡上然后转给卖房者的,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请问下1.这种情况,这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吗?2.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双方是各占一半的房产吗?是受法律保护的吗?3.这种情况,如果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如果离婚,是夫妻均分房产的吗?这种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吗?4.这种情况,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方名字或是两人名字都有,如果离婚,法律上房产是怎么分的?

离婚 2016-02-25 16: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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