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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9年结婚的。我是农村人结婚时的一套楼房屋是父母1995年盖的。婚后也没有对房屋进行修建和添加。2006年拆迁按房屋面积来算的。2009年6月份拿到了一中套和一小套拆迁安置房。应该属于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但是房主是我的名字。现在妻子不明不白的于2010年12份离家出走还带走了4万元存款和自己的一些衣物。我现在想起诉离婚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有这两套房产是否是我个人财产。如果不是该如何分割?谢谢。

离婚 2011-02-09 13: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这个房子是在你婚前盖的,婚后没有翻盖,拆迁是按房屋面积来计算,那么应该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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