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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杨乾新密市超化镇人,在2010年12月18日在去登封市*煤矿上班时在距上班单位还有100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交警侦察后说肇事逃逸并给予证明此车祸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当事人被一位好心人发现并打急救电话。在当事人住院期间当事人工作单位无人问津,只有当事人把当事人12月份的工资支付给当事人的家属。由于当事人的家庭贫寒无力承担医院的高额住院费,当事人的家属及亲人曾多次去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商讨当事人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可当事人单位的领导不给予配合不出面解决问题,在当事人家里实在承担不起住院费在住院的第24天无奈出院,当事人在出院时病情虽稳定但没完全恢复好,在家静养期间经常会有头疼头晕症状

其他 2011-02-09 18: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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