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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组织的运动会上摔断胳膊,做了骨折内固定手术。我现在有的证据就是当时运动会的录像。单位当时拒绝报工伤,由于对工伤知识的缺乏,所以我自己什么都没做,伤残鉴定也没做。当时单位有口头承诺,会负担我的医药费。我最近打算辞职,是否可以提起就单位未给我报工伤及未负担我的相关医药费问题,提出仲裁,要求赔偿?还需我提供什么材料?我提出多少金额的赔偿为合理范围?

其他 2016-02-29 20: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的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您超出时限就无法申报了。而且您要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有诉讼时效的,超过时效仲裁也是不受理的。所以关键是看您的事情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只要在时效内,就可以得到赔偿。具体金额需要计算。
    【追问】首先谢谢您的解答 我想时效已经超过了 12年发生的事情了 因为一直在单位上班 多次跟单位沟通无果 我单位是银行 不想丢弃这份工作 所以没有 采取仲裁和诉讼 您看还有其他办法么
  • 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标准要求赔偿
  • 事故发生如果超过1年则已经不能申报,如果没有超过,则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进而主张您的各项费用。
  • 你好,工伤申报不了。人身扣害如果你已经治疗结束后超过一年了,也无法主张。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 你应先申报工伤,然后依据工伤程序索赔;不报工伤,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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