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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已签订,共有两份,但是公司各种理由没有给我,因为无法忍受公司各种制度(请假制度:每个月满勤28天,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工资的10%,半小时以上算半天,三小时以上算一天,请假2天扣20%,三天扣50%。除扣除这些以外,每请假几天就扣几百;加班制度:加班没有加班费,属于义务劳动;罚款制度:罚款以领导心情为准,午休时间不关灯50元;下班不关电脑50元;早晨忘记打卡250;中午30;晚上250……好多),因为公司每个月只发生活费,也就2300左右,如果请假也就所剩无几,每个月剩下的钱都要等到年底发清,所以不敢提出辞职,如果辞职压得钱不会给,所以不敢提出辞职;当初签订合同,明确提出工资是绩效工资,后来年底公司说按个人为人处事给;所以又压低了很多;年底做到2月份,结清12月之前的工资后我提出辞职,领导不批,说工资不会给,怎么办

其他 2016-02-29 2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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