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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因公司管理漏洞,职务之便,挪用民营企业款项二十多万元。事发及时归还大部分,余下三万打下欠条。离职。当时公司近一年的销售提成并未发放。两年内陆续归还一万七千元.两年前当时未发放的销售提成现足以扺平余下未归还的钱。请问可以不用再还钱了吗?如果不还,公司还能再起诉吗?现公司授权社会上要债的人,要我归还余下的欠款,这么做合法吗?

其他 2016-03-22 1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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