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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5年1月我到一个修理厂做财务工作。2月,修理厂老板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我借款。我借了三万给他,约定一年偿还。7月,由于老板随意抽支资金,导致账务混乱,且修理厂各类证件长期没有办理,我辞职了。9月,修理厂老板把修理厂转手出售,没有告知我。今年借条到期,我向他讨债,他不接电话,偶尔发短信敷衍我,一次都没有赔钱。请问他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范畴,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其他 2016-03-02 0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立即起诉要回欠款,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追问】请问律师。他这样的行为需要负担什么责任?无论何时,他只要还钱给我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对吗?起诉他的话,大概要多长时间才能追回欠款?
    【回答】您好,是的。对方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是否有其他责任,取决于你是否和对方还有其他法律纠纷。起诉后,要等待法院的审理时限,法院下判后,对方不履行的,则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直接提供证据委托律师诉讼
  • 可以向法院起诉老板,要求对方还款,
  • 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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