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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3年3月1日进入现在公司的。当时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到今年的3月正好合同期满。现在单位不想和我续签但是又为了躲避赔偿。就提出调动我的工作性质和地点。想让我自己辞职。这样我改如何处理。我有查询到单位合同期满,如果不想再录用员工该提早一个月提出。并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是吗?还是只要提早一个月通知员工了,就不用再补偿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赔偿啊?

其他 2016-03-03 16: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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