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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准备注销,原公司合同期到,新公司要求签订新公司合同,拒签有赔偿金吗?我已经在原公司工作了11年

其他 2016-03-08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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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者因上述事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投资人)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
  • 要看工龄是否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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