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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a省上班,公司总部是b省的,在a省没有注册分机构,找了个地方办理业务,入职时签了一年合同,但是后来经济形势不好,公司把a省机构撤了,也没有安排新工作,也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工资生活补贴,

其他 2016-03-07 17: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法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用人单位,单位撤销的,可主张经济补偿。
    【追问】公司现在没人管我,我该怎么办?投诉的话,找a市,还是b市的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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