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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企业工作十余年同没签劳动合同,现想辞工。请问企业还有补偿吗?

其他 2016-03-09 1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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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诉讼解决 。
  • 有补偿
    【追问】这样个补偿,须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回答】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及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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