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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曾向多个人借贷,其中一个借贷人起诉我朋友诈骗罪,我的朋友现在被关在看守所,但是另一个借贷人也要向我朋友起诉,然而因为我朋友现在被关在看守所,所以他转而向我朋友的妻子起诉,但是他的妻子并不知情,那么,这种诉讼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我朋友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债务?

其他 2020-04-29 07: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夫妻共同债务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一方无力承担还款义务时,只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你好,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有两个标准:一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查证属实,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则充分证明,属于其个人行为,间接证明妻子不知情、与其无关,妻子不予偿还。
  • 他的妻子有义务 还清,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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