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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我三叔无子女,所以父母将姐姐在三岁时过继给我三叔,构成养子女关系,但姐姐从18岁嫁人之后,跟着姐夫在外,甚少回来,更不用说履行抚养老人的义务。三叔的生活一直由我和妻子在照料,在三叔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在外工作,妻子操持家务,孩子也小,曾找过姐姐回来照顾一下,可她要不不回来,回来一下又偷偷走了。从生病到瘫痪在床到出殡也由我们一手承担。费用她也未出过。如今,三叔闲置的老房子要拆迁,我和姐姐商量,因为她在外,赔偿由我出面,然后再协商。但现在,曾一度扬言不管老人,并且在我们这里声名一直不好的姐夫带着他的三个女儿要遗产,并且逼姐姐拿到赔偿。我很生气,从头到尾是我在照料老人,不否认姐姐是三叔的养女,所以赔偿下来我已经做了决定与姐姐协商平分,但现在他们的做法让我无法接受,从来没有照料,看望过老人的人竟然想要独吞。并且我们这里一直有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虽然姐姐是继承人但她一没有尽到做女儿的责任,二来,宅基地的赔偿是我的老一辈祖产,不能给外姓人(因为从三叔生前我们一直在照料,三叔的房产证我拿着)。说了这些,我想知道我的想法正确吗?姐夫他们可以绕过我去得赔偿吗?我可以得到相应的继承和赔偿吗?

其他 2011-02-15 1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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