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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父母介绍的,闪电式就把婚结了。结婚后我做的一切婆婆都是有意见的,基本10来天就要吵架。而他从来不关心我,一直都是靠自己生活。过年都是在自己家过的,婆婆总是说我不好,结婚花了不少的钱,他连一个电话都不打给我。夫妻感情是没有了。他们家也不劝和,就一味说钱的事。所以我觉得过的没有意思了,他家人不欢迎我,他也不关心我。离婚是解脱。 我想问下,这样能离婚吗?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怎么分?给女方买东西的钱要不要退回?结婚办的所花费的钱是怎么分?房子是男方爸的名义给双方的新房,家里电器等都是新买的,这个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19-04-27 15: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1、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彩礼原则上不用返还,包括送给女方的礼物; 2、结婚所收的礼金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房产如果明确给你们了,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包括电器等,原则上均分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如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情况下不予返还,除非造成男方生活特别困难了。
  • 能离婚。
  • 彩礼钱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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