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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私人公司上了两个月班,因为老板不发工资就直接辞职走人了,现在找了劳动局,老板说我辞职没提前打招呼,是强退,给一千的工资是个意思,这种做法对吗?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其他 2016-03-12 20: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老板的说法是强词夺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报酬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工资,现在老板说约定的工资是针对长期的,我只上两个就应该按最低劳动法工资标准给,我辞职没提前打招呼,强退,造成损失。再克扣,就给一千,这个说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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