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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消费者协会:你们好!我叫**,联系电话1*.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东路*号*商店购买浴室柜两套分别安装于我家某*新房两间浴室(商家安装)!于我们家里人2016年2月2日入住某*新房!本人在2016年2月28日准备洗头时,在浴室柜底边拿洗头水时被该产品割伤!导致右手中指伸指肌腱断,右手背皮肤软组织撕脱伤!严重的损害我消费者合法权益!多次主动与商家恋伊商店协商不行!由于该产品质量缺陷原故,导致本人右手受伤手术住院!还在哺乳期期间的小孩被迫戒奶,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丈夫识工请假陪床护理!因术后3周未拆石膏托前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及拆石膏托后医嘱休息一个月!现我希望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要求恋伊商店赔偿我的全部医药费5036.25元!护理费1个月1800元!误工费两个月4800元和丈夫误工费700元!!受伤营养费1000元和小孩因戒奶产生的营养费1000元!合计14336.25元!并要求更换缺陷商品!希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上述事宜!请问我可以这样要求赔偿吗?小孩的戒奶营养费我能要求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16-03-15 15: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您好!您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直接费用,戒奶营养费属间接费用,如提起诉讼法院酌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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