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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方在家带孩子,男方与小三暧昧并生下一孩子,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多,女方要求离婚,需要啥手续

离婚 2016-03-16 13: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方案一:协议离婚,双方共同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方案二:诉讼离婚,由离婚意愿更强烈的一方到法院起诉另一方。
  • 您好!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约定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的话,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的话,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去法院。
  • 具体需要男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证据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涉嫌重婚罪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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