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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2年在公司受过工伤当地医保局有办工伤鉴定书,但是没有做后期的工伤鉴定及级别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在离职时向公司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其他 2016-03-16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你所说的情况,需要先做一个伤残鉴定。
  • 你好,没有等级鉴定很难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
  • 你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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