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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混乱,本人提出离职。老板未在离职单据上签字,但指派我的主管安排人员跟我做了全面的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公司以我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说我未完成工作交接,扣发了我全部工资。我是离月末差2天离的职。同时公司说好的自我转正后给我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也未补。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6-03-18 10: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维权,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诉讼维权。如需帮助请致电。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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