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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在仓山**超市上班,是厂家的促销员,3月13日大约18:30分左右,由于展柜上的商品需要补货,就到超市仓库去拿货,中途经过超市的散货区(客人挑选后又不要的商品统一堆放区)发现一小包被客人拆过,有点好奇并产生购买欲望,于是也把袜子抽了出来看看产品质量是否值得购买,就在此时超市的防损员突然的出现并大声训斥"你在干什么?你在干什么?"由于大过突然我的妻子吓了一跳,袜子也紧紧地抓在手上。结果,这位防损员即AP就当场认定我的妻子在偷窃,并带到办公室处理,我的妻子据理力争只是在看没有偷,何况还要去补货;再说该商品也没有拿出超市外面,这怎么能叫偷拿呢。办公室相关人员做好事情经过记录后并收走她的促销员工作牌就让我的妻子离开。由于我的妻子的主管轮休,到3月15日下午才上班,于是在第二天上午才跟主管联系并陈述事情经过,该主管安慰她并表示等他上班再处理。由于担心促销员身份被拉黑影响到日后的工作,于是3月15日她的主管来上班后就前往处理此事。因为静议所以于12点03分报警求助于警察来协调处理,但是想不到警察却以盗窃处理并处罚15天的行政拘留,当晚23:00就扭送到福州市拘留所。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经过。

消费者维权 2016-03-18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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