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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5年12月26,事情经过是我一个朋友一天被人以卖淫的名义敲诈勒索2000元,本来向我朋友要3000,我朋友给了2000,后我朋友回家告诉我,第二天那五人又看到我朋友,又要一千,那天他们要我出,我没钱,他们是以公安局的名义把我带到房间,先是以公安局的名义让我出钱,我后知道是假公安,他们就以暴力倾向拿走880元加我一个手机,事发后我报警了,他们也被抓了,请问我朋友2000加我880和手机能要求追回吗?

其他 2016-03-18 1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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