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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与A物业公司签订了个人房屋租赁合同,A物业公司是承包整栋楼,再按房间分租,去年签证合同的时候是签订一年,即到2016年6月30日到期,房租3000块,但今年2月突然有B物业公司告知我们,该楼盘与A物业公司承包租赁合同2月到期,从3月起由B公司接管物业以及租赁管理,并要求原合同提前中止,3月底前全部重新签证合同,并且房租上涨到4000,从4月开始按新租金缴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具体是哪个公司违法,如果我需要专维权需要找什么单位、部门处理。

其他 2016-04-23 12: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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