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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1号晚,有小雨,我老公开电动三轮车下班途中,撞倒了一个60来岁的妇女,原因是对面一辆小车开远灯并超道行驶,致使我老公盲行,同时为躲避小车把车开到一边,当我老公发现前面有人时车速己放慢,但还是因为刹车惯性把人碰倒了,当时我老公车离白线还有1米。伤者当晚住院,伤势是头部撞到地面破皮,治疗期间做过头部CT全身CT,除了头部破皮,手脚局部擦伤,并没有伤筋动骨,伤者住院二十多天医药费全部由我们四处借钱支付,老公和他们协商出院,他们不同意,因为借不到钱,和伤者儿女协商到车库签字把车先提出来抵押卖掉支付医疗费,对方子女不同意,目前我们已经支付一万八千多费用,私下问医生说己经可以出院了,但对方不出院,我老公这几天没有去医院交费也没有见伤者子女,对方也没有出院,我知道伤者子女想要我们赔偿更多,可是我老公工作也丢了,我全职在家带1岁半的孩子,我们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积蓄,赔偿不起了,我老公都做好坐牢的准备了,我想问,如果对方起诉,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如果贮赔偿要多少?如果我们支付不了赔偿款我老公会被判刑坐牢吗?判多长时间?我们的孩子还那么小。

其他 2016-03-20 2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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