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学院准备五一放长假时,组织教师赴“泰山、黄山、九华山”七日游,与一家旅行社签订了一份70人的旅游合同。几天后又有几位教师要求参加旅游团,学校派人去和旅行社联系。旅行社提出现在是旅游旺季,不能随意增加人数,但是为了照顾教师,旅游团每人需增加5%的费用,学校万般同意了旅行社的意见,并与其重新签订一份82人的旅游合同。过了两天,学校又派人到旅行社要求撤销旅游合同,原因是其他旅行社上门促销,不仅价格便宜,还不增加费用。旅行社不同意撤销旅游合同,于是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旅行社不肯将旅游费退还给学校,学校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请结合旅游法规相关知识,分析案例中双方的做法是否合理?旅游合同能否撤销?

其他 2016-03-21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