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对方在市医院治疗出院了,费用全是我出的。后来他自己又跑到他家的县医院住院,还鉴定了伤残为十级。我不知这后面他自己去住院的费用是否也应该由我出? 还有,他后面住院时叫我去出钱,我没钱,他就逼着我写了个证明,不写不让我走。我就写了,内容基本是说他在市医院治疗已出院,后又转到县医院,最后我写的是:我没钱,由他自己垫付,等以后相关单位判决后,我应按判决履行我应承担的医疗费用。请问,我这样写是不是就承认了他后面住院的费用也由我出???我的本意是我不承认,法院怎么判我怎么赔。 谢谢

其他 2011-02-21 17: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写得很清楚了。不用担心,法院判多少不会因为你写了那张证明。诉讼的话,程序和技巧很多,不是网上能说得清楚的,你找个律师当面咨询一下。律师咨询很多是不收费的。
  • 您好!如果您对县医院的医疗费和伤残鉴定有异议,诉讼时可以提出。如果县医院的医疗费不是用于治疗交通事故所受损伤,则不应当由您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