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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xxx部拖运(汽运)行李(衣物等)至重庆荣昌,发货时承运公司回复最多一周可以到,拖到今天2月19日都还没到,电话确认回复说现在明确回复物品丢失找不到了,就算找到了也不在发给我,决定礼赔解决,但因当时保价只保了1000元,所以德邦物流声称他们公司规定就是按保价物品礼赔,其它费用一概不予计算。此事真是太让人太气愤了,就因为承运方把我的东西丢了,我的电话费都已经打了两佰多跟进此事,还天天操心对我精神上的打击,且三翻两次的称东西丢了又找到了,忽悠我们消费者,我方包车去重庆的费用也不予支付,找货的工钱都没有,最过份的是我拖运东西时付的拖运费都不退还,反正就赔1000元物品费,你要就要,不要这单就这样放着,还放话说我可以去告他们公司啊,他们公司就这样规定的,这世上还有讲道理的地方吗,还有没有法律啊,我们还能维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吗,请各位维护一下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吧。

其他 2011-02-19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非常感谢万磊律师的回复,我之前做了一份赔款申请,请指导一下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承运方的回复反正就是他们公司的赔款文件规定就是这样,我怎么办呢? 明细如下: 物品:1000元; 期间发货人、收货人、德邦物流公司三方沟通处理电话费:200元; 因贵公司确认实物不明确收货人亲自包车去重庆德邦物流营业点找货,荣昌到重庆油费,过桥路费、包车费用:550元; 发货运费:72元; 从石龙仔裕同集团到德邦物流石岩水田营业部搬拖运物品四人往返机动车费用:30元; 误工费39-7=32天:640元; 精神损失费32天:320元; 收货人同行三人去重庆德邦物流营业点找货工时费8:30-17:30共计3人*9H*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6.32/H :170.64元; 共计:2982.64元
  • 根据你说的情况,除了你保价的1000元,其他因此支付的费用,物流公司也应当承担以大部分。 如果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 因受限500字,事实全部过程:本人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宝安德邦物流石岩水田营业部拖运(汽运)行李(衣物等)至重庆荣昌,发货时承运公司回复最多一周可以到,一周后还未收到货,开始打电话问承运公司,承运公司说确认一下回复(东西已经到了重庆),因单多忙过两天就发至荣昌,过了两天之后打电话确认回复说重庆中转至荣昌的车因过年放假了,我方要求承运方想办法快递至荣昌,承运方回复说东西丢了,正在找,找了两天后说找不到了仓库堆积的东西太多,承运公司声称礼赔,要求我方发送赔款申请,次日我方准备发送赔款申请时,承运方打电话通知拖运物品找到了,但没车发往荣昌,问我方是否有车去重庆取货,否则就只能等到年后再发货,因没顺路车我方提出可以包车去重庆德邦物流分公司点取货但来回的油费,过桥过路费,包车费必须由承运方承担,承运方声称向重庆分公司领导申请找快递公司快递,第二天打电话问说同意找顺风快递,当时晚上19:00,声称太晚了顺风已停止收件,次日追问发顺风单号结果声称德邦与顺风快递签有合同,需下午18:00统一收件,一件货顺风不愿来取,第二天上午打电话确认,承运方回复说顺风快递忘了去取件,第三天打电话问是否已快递,居然说东西又丢了,我方收货人根据德邦物流石岩水田营业部提供的德邦物流重庆分公司的仓库堆货点地址去找货早上8:30出发,晚上17:30返回,找了在仓库堆放的所有货也没有找到,重庆德邦物流的经理回复,过年了很多货都已发出去了,有可能是发错货了,等年后收回来再找找。2月11日初九打电话确认是否有找到货,德邦物流石岩水田营业部回复说他们公司都是2月14日初十二才正试上班,现在只是在值班,等到14号打电话确认回复说现在明确回复物品丢失找不到了,就算找到了也不在发给我,决定礼赔解决,但因当时保价只保了1000元,所以德邦物流声称他们公司规定就是按保价物品礼赔,其它费用一概不予计算。此事真是太让人太气愤了,就因为承运方把我的东西丢了,我的电话费都已经打了两佰多跟进此事,还天天操心对我精神上的打击,且三翻两次的称东西丢了又找到了,忽悠我们消费者,我方包车去重庆的费用也不予支付,找货的工钱都没有,最过份的是我拖运东西时付的拖运费都不退还,反正就赔1000元物品费,你要就要,不要这单就这样放着,还放话说我可以去告他们公司啊,他们公司就这样规定的,这世上还有讲道理的地方吗,还有没有法律啊,我们还能维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吗,请各位维护一下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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