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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年级同学骂我们。我们找了他的班主任,班主任不管。过了几天我们在,放学的时候,在校门口,把他打了。请问老师,校方应负什么责任?

离婚 2016-03-23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您好,自己负责任
  • 你好,老师和学校对你们打人不负任何责任;你们打人,是错误的,当然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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