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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用我家房子向信用社贷款好几年了,现在他连利息也还不上了。我也没有钱帮他还。现在贷款到期了 我家就这一所房子,楼下出租,楼上住人。房产证是商用房。 请问信用社会卖掉我的房子吗?如果卖掉了 我家人就没有地方住了啊。

抵押担保 2015-11-20 12:0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是商用房,并在信用社做了抵押登记,信用社如果起诉,法院判决你承担连带责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后可以拍卖你的房产。
  •  根据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目前银行公布的抵押贷款基准利率0-6月(含6月)贷款年利率是4.35% ,6月-1年(含1年)是4.35%,1-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抵押贷款条件: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 如信用社无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则该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由于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抵押权随之消灭,信用社应将房屋产权证退还。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产权证。
  • 信用社贷款18万,且逾期9个月,想用房屋抵押还款,应怎么办
  • 可能会
  • 房产作抵押,信用社可能会起诉,将来有可能执行抵押财产。
  • 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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