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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医院的医生,02年,我们参与单位集资建房,后因为某些原因房产证没有办得,当时交了建房款4.6万,装修了大约2.6万,共用了大约7.2万。07年换了一届领导,领导清退了一户住房户,共退给7.2万元。当时他们家已在别处购得了房子。领导就住进了他们家的房子,单位每月收60元的租金。2009年又换了一届领导,现任领导要求我们也退房,可由于房价涨的太快,单位只补偿给9.4万元就要求我们退房,我们该咋办?我们如果不退,单位就说,我们医院要搬迁,以后政府就按国有资产实施公益设施建设征用标准进行补偿,医院今后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我们该咋办?现在房价已经2000多一平米,我们100平米的房子现在就值这么点吗,连装修都7——8万了,我们咋办?我们的房咋就成了国有资产了?

其他 2011-10-06 18: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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