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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个月前在公司上班期间由于突发脑梗入院治疗,现病休期满,回到公司,公司以我现在右手不能灵活活动,右脚也不能正常行走为由要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具体是怎样的?

其他 2016-03-31 23: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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