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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6月村里给我分配承包土地后(土地承包30年不变,2027年到期,有土地承包证和合同),9月,我因上学将户口迁入学校,2013年,我将我本人、妻子和孩子的户口从原先集体户迁回农村和父母在一块,村里说我和妻子都是正式教师,不是原始村民(我97年至今还承包村里分配的责任田),不让我的儿子享受征地分配款,合理吗?

其他 2016-04-04 21: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份额。
  • 合法,、。,、。
    【追问】村组不让孩子享受,该怎么办?
  • 你与妻子及孩子是城镇户籍,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追问】原先由于上学必须迁出,后来迁回,现在户口又迁回农村,虽然户口变动过,但我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承包户,履行着村民义务,家庭承包制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承包,且有承包合同。难道我户口迁回就不承认是村民了吗?打个不知道是否恰当的比方:一瓶子水,倒处去是水,把倒出去的水再倒回去,难道就不是原来的水了吗?
  • 孩子可以享受
    【追问】村组不让孩子享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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