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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委煤矿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于2016年3月18号上班受伤,诊断为左内踝骨折,初时安排在一家私营医院以保守辽法治辽,后经多家医院资询,一致认为没有复位,该院水平有限,一再拖延,后经本单位队长同意后,自己交清医院所欠费用后,有一名工友作为陪侍者陪同,转人3A级医院手术治疗。转院后本单位领导不交押金也不出面面面我该怎么办 ,也知自己道不,我常该也不出面,正处于置之不理状态,只说费用病人先付先资

其他 2016-04-05 18: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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