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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已经把房子过户给我,其他子女能起诉要回吗?房子是爷爷奶奶生前购买,奶奶死后,爷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有遗嘱,有公证书,有买卖合同,房产本已经是孙子的名字,爷爷的其他子女还可以要回房子吗?他们现在起诉房产证,告的赢吗?

其他 2019-10-25 05: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先分割出遗产,如果准备过户到一名子女名下,在世的一方放弃继承,并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买卖给子女,这样子女就成唯一的继承人。整个房产就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房屋买卖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只有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事宜。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你好遗嘱有效,要不回了。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奶奶有遗嘱,把房子全部赠与你,这个房屋完全归你。否则,可能发生其他子女继承你奶奶遗产的问题。
  • 遗嘱有效,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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