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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子女有我爸和我姑姑。我爷爷去世之前没有交代遗产的事,现在我和我父亲母亲居住在爷爷留下的房子里(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户口本上有爷爷,我爸妈和我,没有姑姑),现在姑姑想要房子的一半,我们该怎么办?(现在的房子我们一家只住不卖)

其他 2016-04-06 11: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户口簿并不能代表物权归属,仅为在籍登记。房产作为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权分配,你姑姑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取得部分遗产,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执行。你爸爸和你姑姑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一般按照继承人平均继承人的,但对老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割的。
  • 您好!首先,上述房屋属于您爷爷的遗产,您的父亲、姑姑和奶奶(如果尚在世)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产。其次,如果您姑姑主张相应继承权,可以由您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 该房屋属于你爷爷的遗产,由你爸爸、姑姑继承,一人一半,你姑姑的要求并不过分。都是一家人,建议协商处理,可以给你姑姑一定的经济补偿。
  •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房产作为遗产,你姑姑有继承权,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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