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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当事人邻居家喝酒后,到当事家门前发现他有人打麻将,我过去发现有两桌人在打麻将.当事人的弟弟(也在打麻将)骂我,让我出去,我没出,后来双方发生争吵,我就出去了,他们就出来把我围住,并用铁锹在我头打了三下,导致我头部流血. 这时我的哥哥和当事人的邻居都到了现场,我哥看我被人打伤,就找打我的人,要打他们,他们就都跑了,后来我哥就进去把他家中打麻将的地方给打了. 现在,当地派出所调解说,当事家的东西被打了,我人也被打了.当事人家的东西现在不要我培,我的治疗费用就让我自己付.另外让当事人给我五百元的营养费,就完事.当事人家的财物损说是一千.可我现在治疗费已经用了两千.我说不能接受这样的调解,派出所说那就把当事人和我哥都有送去拘留. 我不服!!!! 我现在应该怎能么办???

刑事辩护 2009-01-10 18: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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