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法律界老师您好!我女儿在上小学期间,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3:00左右,即第二节上课铃响时,因要考试,便匆忙从学校三楼厕所往三楼教室途中,因脚下打滑(厕所连日水管破裂向外喷水)摔倒不能爬起,由身边同学叫本班老师将其扶起带回教室观察后,送院就医采取穿克氏针内固定手术后,现已满12个月,骨不连与畸形。经四川省骨科医院、华西医科大学华西医院、成都陆军总医院骨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专家会诊意见,需做二次手术,包括在我女儿身体其他部位取骨植骨,及左手尺桡骨骨折二次内固定手术(二次手术现还未做)。最近在满11个多月经司法鉴定,按交通事故标准鉴定为10级伤残。请问小孩在学校内上学期间摔成骨折,称只能按交通事故标准进行鉴定,合理吗?请问十级伤残,四川城镇居民应该享受多少残疾赔偿金?

离婚 2016-04-07 22: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