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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个厂干了16年,现在要搬到外市,我不想过去工厂应该怎样赔偿我?

其他 2016-04-09 2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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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向你支付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则应另外再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一般十二个月经济补偿金封顶。
  • 按照年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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