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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于1992年承包村里面的60亩土地,刚开始是种植了点稻谷,还要上交国家统购粮食任务,后来开挖了虾塘,养了虾,当时合同是1992-2000年,后来正好碰到1999年国家第二轮分田,我们合同还没到,村里面当时给我们确了权,确权面积确是我们家4口人的基本承包地,是3.2亩,每人0.8亩,还有1999年分田的时候,村里面的农户也是每个人都基本分额都分足了,有的是自愿放弃不要了。后来2000年合同到期了,由于我们家不能一次性把农业税交清,村里以这个为理由,一直不给我们家续签合同,后来我们家把钱款都交清了,直到2010年都交清了。还有2005年由于村里面的农户因为国家农业税都不收了,都要土地,所以村里面强行叫推土机要推我们的塘,我父亲当时不知道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所以和村里协商,村里面把10多个农户的承包地强行分配到我们的承包地里,面积在19.06亩,所以我父亲在2005年和这10多个农户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上没有村里面的盖章。到这次2010年,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里面在没有经过我们家同意的情况下,把我们家承包的60亩土地,全部分给了村里的农户

农林牧渔 2011-02-26 12: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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