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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3年和3个朋友建成一个公司,一直到2001年,我们公司效益都很红火,在2001年,公司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4个股东,股份分为35% 23.5% 21.5% 21% 我为21%。由大股东任董事长,在2004年1月份,董事长因共死亡,股权有父母,妻儿持有,但是他们不参加公司工作,董事长皆有23.5%股东接任,从此单位风波不断,在2008年初,由于工作矛盾,公司又由21.5%的股东接任董事长,把原董事长停职,现在公司由我和他两人参与,从2004年大股东遇难,一直到现在,单位股东一直没有分红,每月只拿工资1000元,这个月他又把我停职了,说到他什么时候不干董事长了,我才有权利参与公司工作,现在公司只有他一人参与工作,兼董事长和总经理,从他上任以来,没开过股东会,没分红,什么事情都是他一人决定,口头告诉我们一声,现在我们3人决定公司解体,但是又不知道怎样走程序,担心他转移公司财产,(现在公司财务到账,钱款他就转入他个人账户,公司用钱他在支取,会计是个空头)我们应该掌握他的哪方面证据,才能保证其他股东在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其他 2011-02-27 19: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你们法律意识不强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建议你们立即召开股东会,停止他的一切职务,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 你好,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作出相关决议。出现这样的问题在于你们的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法律顾问,没有规范公司运营。 问题专业性很强,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协助操作。 如需协助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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