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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结婚不到1个半月,丈夫因为无业在家沉迷电脑成隐晚上整夜不睡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双方频频发生争吵,感情破裂,丈夫先提出离婚并想要回,赠予女方家的2万财礼(作为办理婚礼酒席用)属于合理要求吗?离婚时法律会判决女方返还2万的费用吗?这样对女方公平吗?

诉讼 2009-01-12 15: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丈夫没有因为给付你彩礼金导致你丈夫生活困难则不用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不用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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