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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今年70多岁,2004年妻子刘女士去世,两人无亲生子女,只有一养女(户籍至今在王先生的户口上)已经20几年没有音信,离家出走,老人很生气。亡妻生前与她的外甥女关系很好(户口至今落在老人这里)。 2005年王先生与李女士再婚,生活幸福平静至今。近日,王先生的养女突然出现,想起过去,使得老人很生气。因为李女士照顾的很好,所以王先生有心把所有的房产及财产都留给现在的老伴李女士;他想首先将自己名下的房子更名给李女士,然后再立遗嘱,并且两样都公正,现在出现疑虑如下:一、如果前妻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立有遗嘱,将两人房屋等财产的一半留给她的外甥女,是否合法?二、王先生现在立的遗嘱将来去世后是否合法有效?前妻的遗嘱和他现在的遗嘱发生冲突如何解决?三、由于现在的妻子和王先生感情很好,照顾也很周到,王先生在这种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如何能给妻子李女士最大的利益保障?谢谢,望详细解答

其他 2011-02-28 1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王先生的前妻立有将其遗产留给其外甥女的遗嘱的话,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二、如果王先生现在立遗嘱,如果遗嘱中的都是自己的合法财产的话在其去逝后是有效的。 三、可以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都以遗嘱的方式留给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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