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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离得婚。当时法院判女方需给男方人民币23000元。男方申请强制执行。女方先还男方人民币4500元,余下的18500元分8次还2500元半年一次,利息为1500元,总计2万元。女方2009年12月份已还2500元、2010年6月份已还2300元(少200元下次一起还)。2010年12月份后应该还2700元了。法院向女方要了2个多月了,女方现在还没答复。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11-03-02 23: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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