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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我(被告当事人)想问下 原告外地人租住在土地被征用的非农人家 租住者可以不可以按城镇户口标准

其他 2020-08-06 23: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承包期内,农村户籍变成城镇户口的,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可以依法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或者农民进城落户后已按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不再进行农村土地确权。
  •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在征用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 需提供暂住证等相关证明,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 如果他的工作地点也在城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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