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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12月8日我一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当时我老公没有去,2000年5月在单位办了酒席,婚后10年生活一直很平淡,在西安买了2套商品房,一套我公公和婆婆给我看小孩住着,今年正月15,我弟弟和媳妇从海南回来去我公婆住的房子住了4天,我公婆认为我家人住了不吉利,骂我家人“不要脸,不是东西”,这些年来公婆经常骂我,但是我看在我老公的面子上忍了,这一次我被彻底的激怒了,现在我老公和公婆都说我们在西安共同买的房子,我娘家人就不能住,我现在想问:我们的婚姻合法吗?是撤消结婚证还是离婚对我分得财产比较有利。

调解 2011-03-03 16: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 婚姻登记部门已经登记,你们的婚姻合法有效 如果房屋属于你们婚后所买,,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与分割 没有法定的可撤销理由,也没必要撤销婚姻 至于离婚对你有没有利,法律意义上的考虑不大, 如还有疑问之处,可拨打 左侧 本律师电话,进一步咨询!
  • 离婚对你有力,可以分割财产,婚姻关系是合法的
  • 离婚分割财产
  • 应当选择离婚,平分婚内所得。
  • 你们领取结婚证的程序有瑕疵,你当时肯定也已你老公的名义签了字的。但是结婚证已经颁发,证件是真的,形式要件是合法的,所以你现在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无论是谁出的资,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其他财产也是一样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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