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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从协商到最后签订协议,我都不知情,只是与我父亲协商,我与我父亲各自有房屋,并分别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办在明知道我是房屋所有权人,并未与我协商,在签订协议时,只与我父亲签订,并明确注明有我的房屋,但说我是共有人,只能与我父亲一人签订合同,我只属于共有人身份签的字,不能分开签订。补偿面积只认我父亲,并与我父亲签订补偿协议。我只有原面积,并且搬迁安置费等费用都没有。请问他们这种行为违反规定,我是所有权人,并不是共有人。为啥没有相关费用,及面积补偿。我多次协商无果,还要逮我,说我扰乱办公秩序,我房子挖了,去年租房子钱都是我自己出的,今年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借住亲戚家,我没办法只有搬的拆迁办去。他们这种行为触犯法律相关规定,请问如果协商不成是否可以找纪检委,或者法院起诉谢谢

其他 2016-04-30 1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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